昨晚,一共有1200人参与‘巴生反对内安法令大会’和一致通过巴生宣言。
巴生宣言
制定人权法令,废除内安法令
2008年10月3日
我们巴生人民在2008年10月3日的“巴生反对内安法令大会”议决并要求:
国阵政府马上释放拉惹佩特拉、兴权会五君以及所有内安法令扣留者;
国阵政府在下期国会废除内安法令。
我们深表遗憾,内安法令被系统化使用以打压异议、另类意见和在国内制造恐惧。实际上,该法令只是用来保护和挽救巫统和国阵的利益,而非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感到愤怒,政府对于扣留行动党国会议员兼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和星洲日报资深记者陈云清所给予的拙劣藉口。
我们相信无审讯扣留违反自然公正的原则和否决人民在法庭自我辩护的机会。当今马来西亚容不下严酷的法律。
我们呼吁政府维护《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九条和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我们吁请所有大马人民和公民社会召集会议和聚会,以教育人民和推动全国性反对内安法令运动。
我们建议人权委员会与公民团体、职工会、原住民社群、宗教团体、政党和商会共同发起人权法案以保护和促进所有大马人和环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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